释义 |
收受礼金的认定: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金,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累计金额没有达到30000元的,属于违规收受礼金的行为,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对情节较轻的党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非党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员,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要求处分。收受礼金涉嫌受贿的认定: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影响力,利用婚丧喜庆、乔迁、生日、子女升学等宴请趁机敛财,达到相关法律规定数额的,涉嫌受贿罪。如某领导给子女办婚事,收受下级人员或服务对象礼金累计达到30000元以上的,涉嫌受贿罪。按《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罚。礼金和受贿的区别的区别在哪里呢?正常的礼尚往来:收受礼金,与正常的礼尚往来相差不多,如A方办婚事收B方1000元,B方办婚事时A方回礼1500元或2000元的,A方与B方无隶属关系或非服务对象的,应视为正常礼尚往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