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煤炭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
释义 | 对于资源税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开采原油过程中用於加热、修井的原油的,则会免除税收,如果是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的,也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只要新公司正常的经营开票,与主体公司产生业务往来,缴纳税收后按照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奖励,企业所得税的奖励扶持比例同样是30%-80%,增值税地方留存一般为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一般为40%。税收奖励政策都是当月缴纳,次月奖励就可到账的。所以只要我们合理的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就能合法合规地为企业减轻税负压力 ,实现利润最大化。 煤炭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国家对煤炭的监管也是非常严格的。然后煤炭行业的开票量又非常大,光面对13%的增值税对于企业都是非常大的税负了。这也是煤炭行业税负压力大的原因,而且企业如果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按量开采,企业可能赚不了多少钱。所以很多企业会开采一些无煤票,缺少进项,税负压力大。那么就需要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来为企业进行节税。 可以运用总部经济招商的形式,寻找能接受煤炭行业的园区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就可以解决煤炭行业无票,缺进项的问题。 目前江苏园区内可以接受煤炭行业,只需要企业在江苏园区注册公司,就可以享受税收返还政策。这种总部经济招商的形式只需企业注册到当地园区即可,不需实体入驻办公,就能享受当地的财政奖励扶持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於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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