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村委会成员分工由“村支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村支书主持会议,会议前村支书会跟村主任通气,酝酿分工安排。会上宣布一下,让大家发表意见。没问题就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并下发批复。 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村支书,并对其他委员进行分工(如:宣传统战委员、组织纪检委员)。 村支两委联席会议:进行“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分工。 村支书:主持村全面工作。 村主任:主持村日常工作,负责全村经济建设与发展工作。 副主任、治保主任:协助支书、主任工作,负责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工作。 村委委员、计生专干、妇女主任:负责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支部委员(宣传统战委员)、民兵营长:负责征兵、民兵预备役工作。 支部委员(组织纪检委员)、村会计、团支部书记:负责村级财务工作。 注:分工兼职的治保主任、计生专干、妇女主任、民兵营长、村会计、团支部书记没有硬性规定一定只能是村委会成员担任,也可由村党支成员担任。一般视情况而定,但妇女主任有硬性规定:一定要是村支两委班子中女成员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罢免、辞职等具体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