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三年,离婚后彩礼钱不需要退给男方。返还彩礼的情况是: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法院已经判令返还彩礼,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没有返还,法院执行时,从法院判决的指定期限开始计算利息。 彩礼若是给女方父母的,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女方父母在婚前将彩礼赠予女方个人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女方父母在婚后将彩礼赠予女方,且没有明确说明只赠予女方个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将彩礼赠予女方应尽量在领取结婚证前,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是从领取结婚证的时间开始确定的。在婚前赠予女方,也是给女方一份婚前保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