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击证据:来自亲眼目睹事件发生的人的陈述,具有直接性和可信度。 书面证据:包括合同、文件、信件、报告等书面记录,可以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明。 物证:指实物或物品,如照片、视频、录音、DNA样本等,可以提供客观的证据。 专家证据:来自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鉴定、报告等,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电子证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帖子等,可以提供数字化的证据。 证人证言:除了目击证人外,还包括专家证人、当事人证人等,可以提供关于事件的陈述和证明。 经济数据和统计数据:如市场报告、调查数据等,可以提供客观的经济证据。 公共记录和官方文件:如政府机构的记录、注册文件、证书等,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证据应当具备以下特点:可信度高、来源可靠、与案件事实相关、合法获取、完整和真实。在法律和其他领域,有效证据被用来支持或反驳某个主张或事实,对于判断和决策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