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购房合同遗失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一、购房合同丢失了,报警有用吗 购房合同丢失报警是没有用的。如果购房者购房时需要办理银行按揭,需要将购房者的合同放在银行进行抵押。另外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将4本合同全部拿到房管局才能办理产权证,缺少任何一本都是不可以的。如果在购房合同没有进行预售登记之前丢失合同,购房者只需要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就可以。如果购房合同已经进行完预售登记,但是还没有办理银行按揭,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说明合同已经作废。 二、买房只有收据没有合同该如何 买房只有收据没有合同的办法: 1、购房合同在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费用,大约200元; 2、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后,如果购房者在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 3、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后,如果购房者已经办理了银行贷款合同,购房者还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中。 三、购房没有合同只有收据 买房没有合同的,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已经做完了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申请注销,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银行贷款后丢失合同的,还需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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