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食品标签需含有以下内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 2、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3、保质期; 4、产品标准代号; 5、贮存条件; 6、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7、生产许可证编号; 8、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9、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包装标识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1、漏标; 2、错标; 3、无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第七十二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