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学籍,可以申请补办学籍。补办学籍流程,无学籍学生录入流程: 1、学校填表,报辖区教育局; 2、辖区教育局汇总后逐级上报,最终报至教育部; 3、教育部查重后,通过的和不通过的(含不通过原因)学生即显示在辖区教育局的学籍账户中; 4、辖区教育局账户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含家庭信息)将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入,录入后不能立即显示出学籍号,需要过一两天才能显示。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