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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日制研究生医保政策
释义
    按照国家、自治区以及桂林市最新医保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1)学生个人缴费350元/年·人,各级财政补助610元/年·人。要求普通身份全日制学生统一在学校参保;特殊身份(农村低收入人群、低保户、五保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及双女结扎户、符合脱贫攻坚保护期的人员、距离边境线20公里范围内的边境居民)全日制学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参保。
    (2)我校研究生参保集中缴费时间:2022年10月24日14:00—17:00。
    (3)参保缴费方式:桂林理工大学迎新系统(新生使用)、财务处学费系统学生入口或者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新生、老生均可使用)。
    (4)本次医保缴费享受时间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大学生医保费用为每年20元,根据学制年限一次性缴纳收取。已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研究生不参加大学生医保。
    二医保费用的具体收取办法:
    (一)请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按照一年级研究生60元,二年级研究生40元,三年级研究生20元标准统一向研究生收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年级40元,二年级研究生20元,农村教育硕士总计20元,返校生按照新生对待)。已交本年度医保费的,本次补交费时凭财务处收据交纳剩余的费用
    (二)研究生辅导员收齐学生医保费以后于9月13日 ——23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将医保费交至学校财务处,财务处统一出具收据。
    (三)收取研究生医保费用同时须填写《研究生医保费用缴纳登记表》,院系以电子表格形式留存,纸质表格交财务处、校医院,用于信息核对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二款 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大中专学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因入学形成的重复参保,学籍地医疗保障部门应依托全国信息平台参保功能模块,及时通知原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终止参保关系。就业后形成的重复参保,就业地医疗保障部门应依托全国信息平台参保功能模块,及时通知原学籍地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参保关系。具备条件的统筹地区在确保与学生原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无缝衔接的前提下,可将大中专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作出调整的统筹地区学生在入学当年学籍地如发生医疗费用,采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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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