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管理程序:1.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计划,报技术质量处审批。2.技术质量处进行检查验收。3.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按规定进行竣工结算。4.项目部编制回访保修工作计划和保修制度。 合同收尾是把项目上的每个合同都了结,包括工作完成、产品验收和移交、价款结算和争议解决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实际施工人以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