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军转干2020年补助标准 |
释义 | 1、生活补贴:按转业时所任部队职务发放补贴。其中: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原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原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原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元。2、门诊医疗补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发放30元门诊医疗补贴。三、补助标准:从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基本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不计算今年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增发部分),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予以补齐。1、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 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 2、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 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3、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 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 4、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据实补齐。 法律依据:《四川省关于调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贴标准的通知各市(州)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根据川委办〔2004〕40号,川企转组〔2010〕2号、川企转组〔2012〕1号文件精神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统计局《2019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有关数据,现将2018年我省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标准明确如下:一、企业在岗军转干部。从2020年1月起,企业在岗军转干部月工资收入达不到5969元标准的,按5969元标准执行。二、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从2020年1月起,下岗、失业的企业军转干部月生活困难补助,在原领取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达不到3283元标准的,予以补足。下岗、失业的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仍按川委办〔2004〕40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从2020年1月起,在我省现有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调整后,1953年底前入伍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标准为:师职1300元/月,团职1250元/月,营职及以下1200元/月;1954年及以后入伍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标准为:师职1250元/月,团职1200元/月,营职及以下1150元/月。养老金加生活困难补贴后月收入水平超过5900元的,超过部分不再发放补贴。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抓紧兑现落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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