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结算工程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处理未结算的工程如下:工程不结算可以找劳动局、仲裁委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工程欠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工程欠款纠纷一般认为是合同纠纷,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施工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对老赖欠工程款怎样解决 对老赖欠工程款的解决办法: 1、如遇欠款,为避免矛盾再次升级,可考虑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可向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法院应为区级或县级人民法院。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因此应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可据可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应尽可能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以保证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 三、建筑工程欠款纠纷是专属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欠款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工程欠款纠纷由被告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工程款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法律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应为施工行为地。因此,对于拖欠工程款纠纷,原告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施工行为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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