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计积分的周期是多长 |
释义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积分的周期是十二个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1、饮酒驾车、驾驶不符合车型的机动车、校车载人超过核载20%等一次记12分; 2、暂扣驾驶证驾车、违反信号灯驾驶等一次记6分; 3、高速路驾驶低于最低时速、尚未定期安全检查等一次记3分; 4、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一次记2分; 5、不按规使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一次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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