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传的适用条件是 |
释义 | 一、拘传的适用条件是哪些 1、拘传的适用条件是: (1)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 (2)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拘传的。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拘传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二、拘传和传唤的区别有哪些 1、强制性不同。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2、性质不同。拘传是强制措施的一种,而传唤不是一种强制措施; 3、适用的对象不同。拘传适用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唤适用于所有的当事人; 4、实施主体不同。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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