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 |
释义 | 借贷纠纷案中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的认定,有两个因素需考虑: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该债务有无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所以如果债权人起诉了,只要妻子抗辩其丈夫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且并不知情,也未有借款的合意,债权人又没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一般妻子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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