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房产的赎回权 |
释义 |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能要回来,已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通常不能撤销。赠与房产的撤销时效为一年,除非债权人不知道撤销事由,否则应在一年内行使权利。赠与合同不能转让,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况除外。 法律分析 一、赠与的房产能要回来吗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能要回来。赠与的房产如果还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是能要回的;如果已经办理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一般是不能要回的,而且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也是不能撤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房产的撤销的时效是多久 赠与房产的撤销的时效是一年。如果所订立的合同存在撤销的事由,而且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当事人要主张撤销合同的,则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虽然存在合同撤销事由,但债权人不知道的,则债权人如果在该撤销理由成立后的 五年内知道的,可以随时行使撤销权。 三、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是不可以转让,财产赠与具有专属性,是不能转让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结语 赠与的房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的,除非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也不能撤销。赠与房产的撤销时效为一年,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不可转让,除非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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