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信用卡诈骗罪的四种类型如下: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是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信用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使用是信用卡管理的国际性规则; 4、恶意透支个人信用卡,持卡人在发卡行帐户上已经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批准,允许其超过现有资金额度支取现金或者持卡消费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