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生育险2022最新政策 |
释义 |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已经办理出院 生育检查费、生育及并发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职工领取待遇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2、女职工生育未办理出院 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3、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 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计发。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 2、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身份证; 2、准生证; 3、出生证明; 4、出院证明原件; 5、住院费用清单; 6、住院费用收据; 7、结婚证。 生育津贴申领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 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进行补发。 四、生育津贴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生育津贴按月支付给用人单位;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确保女职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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