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有何不同?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所有权人、用途和收益渠道方面。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途一般只能用于生产工作自用,收益渠道相对较窄;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全体中国公民,用途更为广泛,收益渠道更加丰富。此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也有相应规定,包括土地必须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且只能是用于出让的土地使用权。 法律分析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在于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无论是哪个中国公民,只要拥有国有土地,就是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全体中国公民,由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2、用途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 一是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 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一、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的规定是: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 结语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在所有权人、用途和收益渠道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国有土地属于全体中国公民,由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用途主要是生产和工作自用,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而集体土地属于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途更加多样化,收益渠道更加丰富,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也存在差异,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且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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