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有部分重合(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等),重合部分不能再次要求赔偿,非重合部分可以要求赔偿。 医疗费只能要求一次赔偿,不能重复报销。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