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官司打赢了律师费一般由委托人自行负担。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4、专利纠纷案件; 5、担保权纠纷案件; 6、不正当竞争案件; 7、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8、仲裁案件。 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