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结婚证必须迁户口吗? |
释义 | 可以不需要的。领过结婚证以后可以暂时不迁户口,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要迁户口的话,需要一方出具同意人口接收证明,另一方需要出具同意迁出证明,然后去户籍办办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了。 一、孩子迁户口需要父亲同意吗 不需要的:子女迁户口时,应由其监护人(父母等)之一或者户主陪同办理即可,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监护人或者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填写随迁单并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领结婚证时需不需要全家人户口 领结婚证时不需要全家人的户口。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携带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每个人都需要提前把单身证明和两者之间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带到民政局; 3、两人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一、领结婚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申请领证,并提交资料; 2、审核证件材料; 3、符合条件的登记结婚,并发放结婚证。 三、复婚的条件都有什么 复婚的条件:二人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离婚后双方都未再婚;男女双方都是出于自愿想恢复夫妻关系的。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双方办理完复婚手续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再次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再次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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