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考生可以选择在高二年级参加地理、生物的等级性考试,也可以将地理、生物两科放在高三结束和高考一起考。但是如果高二年级考过地理、生物了,那么高三结束时就不能再考一次。 法律依据: 《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6门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及等级性考试。 第二条 高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学生可以在地理、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3科选择1~3门参加考试。高二年级第二学期末学生必须完成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不合格的学生,可以在高三年级上学期高考报名前参加1次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