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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举行罢工需要什么条件
释义
    我国法律没有允许罢工,但也没有对罢工的处罚条款,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要理性对待最重要的是要正确判断劳动者罢工行为的性质。就目前我国出现的罢工行为来看,绝大多数属于经济性质的劳资纠纷,要恢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工作秩序,必须做好两个应当,其一是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其二是企业应当解决工人的合理要求。
    一、不可抗力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可抗力的范围有以下三个方面:1、自然灾害,比如不能避免的台风、地震、洪水又或者是冰雹等等;2、政府行为,比如不能避免的政府征收又或者是征用等等;3、社会异常事件,比如不可预见的罢工、骚乱等等。不可抗力,一般指的是行为人在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该条例第11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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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