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并非一定要到登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如果双方经过协商,都同意离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在两人已经进行异地分居一年以上时,还可以提起异地申诉离婚程序。如果双方对离婚持有不同意见,是通过进行诉讼提起离婚,那么则需要到被告居住地的当地法院进行审判。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