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验收需要的资料如下: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需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加注意见(验收合格)和公章; 2、全套工程竣工图; 3、施工资料: (1)工程开工报审表; (2)开工报告; (3)竣工报告; (4)峻工验收证明书; (5)施工单位资质;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 (8)技术交底记录; (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 (10)原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11)主要设备、组件、材料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现场检查报告; (12)分布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检验批质量验收报告。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