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下列证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发证办窗口提供); 3、土地使用权证书(附图)原件及复印件; 4、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证明; 5、建设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