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贫困户的标准条件: 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法律客观: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 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