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瞒怀孕事实或结婚事实,公司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隐瞒怀孕事实或结婚事实,公司不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综上,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在“三期”时期,故意调岗、降薪、辞退等,不然是要对女职工进行赔偿的。风险提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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