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李出现问题,旅客的处理方式
释义
    一、行李发生明显损坏的,旅客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
    (一)自带行李,应当在旅客离船前或者离船时提交;
    (二)其他行李,应当在行李交还前或者交还时提交。
    二、行李的损坏不明显,旅客在离船时或者行李交还时难以发现的,以及行李发生灭失的,旅客应当在离船或者行李交还或者应当交还之日起十五内,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
    旅客未依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及时提交书面通知的,除非提出反证,视为已经完整无损地收到行李。
    行李交还时,旅客已经会同承运人对行李进行联合检查或者检验的,无需提交书面通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7: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