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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证怎么在网上办理
释义
    一、居住证怎么在网上办理
    一、首先申请人要关注当地申请居住证的微信公众号,然后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实名注册认证的方法就是选择微信公众号中的主页面,选择办事大厅下的用户中心,然后在用户注册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其结果会在1个小时内收到。
    二、重视居住证申请人的房子地址。重视房子地址有两种办法:一是扫一扫地点房子的二维码门牌,二是在公众号主页面,点击便民服务,并依据页面提示操作。
    三、居住证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核实。该过程是在便民服务页面中点击房子地址。进入房子概况信息页面,点击居住证申领模块。随后在身份核对页面,输入名字、身份证号码,点击提交。提交身份核对申请单后,等候内网身份核对。
    四、暂住登记。我们填写完暂住登记的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当政府部门审核通过后,你的微信端会收到受理成功的信息。如果审核失败,你的微信端会收到审核失败的反馈信息。
    五、申报居住证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申报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方法是通过微信端收到的暂停登记成功的信息,点击进入,填写居住证受理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六、如果申请人通过了居住证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我们将会接收到居住证的通知信息。这时,申请人带上纸质的申请资料,到地点辖区派出所的居住证处理窗口拿取居住证就可以了。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广州居住证网上怎么申请前提
    办理条件(1)在广州居住三日以上的来穗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明向居住地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2)可不申报居住登记情形来穗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①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②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③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3)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领《省》。注: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办理材料居住登记材料:本人、簿、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2)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3)居住登记回执;(4)居住地住址、就业或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合同、明文件、或者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包括工商营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办理流程(1)来穗人员到达广州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道(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2)对符合登记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居住地住址的来穗人员,登记居住信息后发放“办理居住登记回执”。(3)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可在居住地镇、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注:为一年,每年需一次。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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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6: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