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现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600计算,收入5400元,减去1600元,剩余3800元,在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之间,那么你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是:(5400减1600)乘15%减去125等于445元。在这里因为没有提到应该扣除的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扣款,所以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没有考虑这些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