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
释义 | 佛山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一、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如何买卖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买卖方式包括: 1、暂时没取得房产证,但如果权属及位置明确,在将来是可以取得房产证的。那么签订的转让合同就没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如果在约定期内无法办产权证,那即使已实际交付,也要承担合同无效或根本违约的法律责任。 一、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包括: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房产加名字的规定: 1、贷款购买的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办理登记; 2、全款购买的可以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 二、无产权证的房产能否转让 无产权证的房产不能转让。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4、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 5、所有权有争议; 6、未依法登记领取所有权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情形需要公证 下列情形需要公证: 1、继承房地产转让; 2、赠与房地产办理过户;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地产转让; 4、涉外和港澳台转让房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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