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独生子女每月赡养父母2000元,工资不足5000元的人免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每月享受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每月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担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最多分担1000元。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赡养父母的赡养支出为2000元,扣除后月工资不足5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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