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说是厂级教育,车间级教育,岗位级教育,有的说是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到底哪一种是对的? |
释义 | 三级教育指的是公司教育、项目经理部教育和施工班组教育,每个又有两种签名法,分别如下: 公司教育:1.教育人、施工单位安全科科长、受教育人和现场项目经理签字,2.教育人、施工单位安全科科长、受教育人、工人签字; 项目经理部教育:1.教育人、现场项目经理、受教育人、现场安全员签字,2.教育人、现场项目经理、受教育人、工人签字; 班组教育:教育人、现场班组长、受教育人、工人签字,2.教育人、班组长、受教育人和工人签字。法律依据:三级教育是指:公司教育、项目经理部教育和施工班组教育,具体内容:(1)公司教育内、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2)项目经理部教育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3)施工班组教育内容主要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我咨询公司,说是交过了,这个我怎么确认交没交过,如果没交过,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社保欠费,员工可申请劳务仲裁或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想咨询一下工作中腰扭伤,ct结果是腰5骶1椎键盘膨出,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符不符合10级标准? 劳动者在工作时腰扭伤,如果要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由单位在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保局提出申请;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去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等材料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地上班电缆头,划破眼球,造成眼角膜裂伤,上班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说应付上面检查?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受伤了的解决办法: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时间是2016年到2018年,我上劳动局申请,劳动局说已经超过俩年时间,不予受理,我该怎么办? 一、向劳动局举报拖欠工资流程: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因非法集资被起诉,员工也让拘了,说让退还个人所得,包括基本工资,没钱退怎么办?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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