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禁止说了不办、定了不干;2.禁止在工作日中午饮酒;3.禁止不必要的迎来送往;4.禁止赌博和变相赌博;5.禁止吃拿卡要。五不准为1.不准推诿扯皮,拖延办事时限;2.不准擅自到企业乱检查;3.不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4.不准乱培训、乱评比;5.不准增加行政许可实施的条件和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