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没收的工具要怎样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没收的工具一般情形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一、一般的行政处罚不是罚款吗 行政处罚不是只有罚款。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包括罚款、行政拘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二、非法集资投资人的钱还能回来吗? 非法集资投资人的钱还能进行追讨,但是否能够全部追回要看非法集资人的资产情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会判处刑罚并处以罚金,司法部门会对涉案企业或个人的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按照集资参与者的集资额比例,进行集资款的清退。 三、渔政有权没收鱼竿吗? 渔政一般有权利没收鱼竿。渔政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赋予了没收的权力。如果涉及违法或违反规定,行政执法部门是有处罚或者没收的权利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权没收违法人员的非法财物,鱼竿若为违法钓鱼的直接作案工具,则钓鱼没收鱼竿是不违法的。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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