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后办公地址的使用证明 3、公司未变更前原来地址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4、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