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身份证是个人重要隐私信息,不能随便乱发给别人。 申请办理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非首次申领身份证且已成功采集过指纹信息。凡本省户籍居民身份证期满、换领、补领,都可通过自助办证机办理。着装要求:着深色上衣,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和眼镜。收费标准:到期换证收费20元,丢失、损毁补领收费40元,目前只支持10元和20元纸币,不找零,微信及支付宝支付即将开通。办理过程:本省居民可在任意时间到自助服务区进行办理,只需输入身份证号码,按相关提示进行拍照、交费,即可完成身份证补换领申请。在领证的时候,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并核对指纹即可取出证件,如本人不方便取证,也可委托他人凭业务受理单和代领人身份证代取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在1984年前的名称写作“身份证”。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