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卖房条件政策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的,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3年内再婚或复婚的,也适用本规定)。 二、不符合购房条件的离异人士再婚或复婚的,如其再婚或复婚对象有购房资格,可按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但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其再婚或复婚对象名下。 三、以上规定执行时间节点以本复函落款日期为准。 一、济南市购房政策 购房政策: 1、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 2、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居民家庭或者是已经成年的单身人士必须在本市落户满三年,并且能够提供购房当天前,在本市连续缴纳三十六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者是社会保险的证明,才可以购买商品住房。 二、四川限购政策是什么 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屋买卖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