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环保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环保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免税、即征即退、税收抵免、税收减免、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低税率;
 2、环保技术与设备的税收优惠包括,在增值税方面,对提供技术研发和服务业务而创造的收入,免征相应的增值税。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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