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本法。海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另行规定。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