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的哥送还失物,收300元“误工费”,拾得遗失物的相关法律知识是什么 |
释义 | 大家都经常坐出租车,很多人坐出租车一不小心就会将钱包等遗失在出租车上,等出租车走后要找回遗失的东西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很多时候根本就联系不上出租车司机,就算联系上了也有可能遇到出租车司机否认或者态度恶劣的情况。下面为大家讲解一个真实的事件:的哥送还失物 ,收300元“”。很多人会问这合理合法吗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拾得遗失物的相关。事件:4月2日,的赵先生和家人来到,本计划着好好品尝美食,没想到,一半的时间都耗在了寻包上。2日中午,在机场到酒店的路上,赵先生不慎将一个黑色双肩背包落在出租车上。一趟“寻包之旅”也由此开始。从联系的哥到最终拿回背包,赵先生称,自己可是费了不少力气。“先是爱理不理,后来又干脆不接电话,好说歹说一番,终于同意送包过来,还要求给 300元。”而对于赵先生的“指控”,的哥王师傅也觉得很冤枉。律师说法:的哥可收取合理费用但应该提供好的服务的哥王师傅在归还乘客赵先生物品时,收取“误工费”是否合理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哥将物品归还给乘客,可以合理收取费用,比如来回的路费。”曹毅说。至于是否应该按照乘客要求的,立马归还,曹毅认为,从法律上来说,的哥并无这一义务,“但出租车是服务行业,应该尽可能地为乘客提供好的服务。”名词解释: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例如直接占有人将物遗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物。再如,无行为能力的所有人将物抛弃,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权的抛弃。但是所有人为了安全的目的或者其他考虑,将物品埋藏于土地之中或放置于一定的隐秘的场所,这时所有人并没有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因此并不是遗失物,如果因年长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则为埋藏物或者隐藏物。拾得遗失物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我国《物权法》在《》第79条规定的基础上,对拾得遗失物的规则稍作改进,于第109~113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