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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到离婚民诉前调解短信
释义
    收到法院的诉前调解短信,建议积极配合,按时前往法院通知的地点。
    调解是指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
    在中国,调解主要有四种形式:
    诉讼调解(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调解)、仲裁调解(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和人民调解(群众性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在中国,调解的种类很多。
    根据调解的主体不同,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以及律师调解等。
    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的调解;
    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行政调解是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仲裁调解是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在这几种调解中,法院调解属于诉内调解,其他都属于诉外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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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3: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