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六条中提到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二、我国经济制度确立的过程 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来,不仅保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转,而且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党的十六大在强调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时候,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一定能够进一步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 三、我国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确立的原因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实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行这种经济制度的原因是因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且发展不平衡。与这一基本国情相适应,我们国家必然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这种分配制度的原因是在我国现阶段,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腰酸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实践证明,它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