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诉公司未处理离职申请 |
释义 | 员工离职,单位需办理离职手续并提供离职证明。如员工自动离职未办手续,单位可邮寄证明至住所或公示离职信息。对于不辞而别的员工,单位可按旷工处理并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1、员工自动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单位需要将离职信息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邮寄至员工住所,如无法送达到员工本人或无人签收,可在报纸等公开平台上公示此员工已离职的消息。 2、关于员工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离职是由员工本人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给其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与办理离职手续不是一个概念,离职证明是为了证明员工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于其第二次就业的时候,供新用人单位审查。有的员工离职,需要原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那么用人单位有为其出具离职证明的义务。 3、如果员工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旷工处理;对于超过规定的旷工时限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公司拖延离职申请处理,员工维权寻求公正解决 当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却拖延处理,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作为受害员工,你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公司的不公行为,你可以采取维权行动,寻求公正解决。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你的不满和要求,并要求他们尽快处理离职申请。如果公司仍然无动于衷,你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你的法律权益和维权途径。同时,你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记住,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合法合理的,不要被公司的拖延行为所动摇,坚定地追求公正。 结语 员工离职后,单位有义务办理离职手续并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员工自动离职且未办理手续,单位可将离职信息邮寄至员工住所,或在公开平台上公示离职消息。对于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单位可按旷工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拖延处理离职申请,员工有权采取维权行动,包括与公司沟通、咨询律师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追求公正,不被公司的拖延行为动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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