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独生子女户口迁移规定 |
释义 | 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老年人优待证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的集体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一、如何办理小孩户籍更改 一,孩子迁户口需要的证明: 1,需要看孩子迁户口的原因而定,比如离婚,父母离异迁户口和孩子升学迁户口,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孩子升学迁户口,一般只要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及孩子本人的户口本、户口原籍地集体出具的“户口同意迁出”证明即可; 3,如果是父母离异迁户口的,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父母身份证、离婚证等资料; 4,具体可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以对方要求为准。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孩子户口随迁的,迁户口时注明孩子随迁即可):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二、抱养的孩子没有手续,怎么上户口? 1、应该先带上当事人(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3、具体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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