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肥料和农药销售商
释义
    该文章主要介绍了种子肥料农药店的经营范围,包括种子的加工、包装、批发、零售,销售化肥、农药、农膜、饲料、机械设备,进行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和开发等。同时,该店还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包括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
    法律分析
    种子肥料农药店的经营范围,加工、包装、批发、零售玉米、小麦、大豆、甜菜、向日葵、花生、蔬菜、瓜类的种子。
    销售化肥、农药、农膜、饲料、机械设备;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申请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法规和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延伸
    农业生产用品供应商
    农业生产用品供应商是专门提供农业生产所需的各类产品和服务的商家。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为农民和农业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肥料、农药、种子、农业机械设备等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通过与农业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的合作,农业生产用品供应商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农业技术和产品信息,并将其传递给农民和农业企业,帮助他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同时,他们还提供技术咨询、培训和售后服务,帮助农民解决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农业生产用品供应商的存在和发展,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农业生产用品供应商的存在和发展,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种子肥料农药店作为一家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专注于种子生产经营,并提供农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我们致力于为农民和农业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用品,同时提供技术咨询、培训和售后服务。我们将继续与农业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合作,不断更新农业技术和产品信息,帮助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质量。让我们携手助力农业现代化,共创美好未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十二条
    国家支持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重点开展育种的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以及常规作物、主要造林树种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
    国家鼓励种子企业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鼓励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构建技术研发平台,建立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种业技术创新体系。
    国家加强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维护种业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4: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