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怎么领 1、需要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携带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由社保经办机构开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导致到指定银行领取。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失业补助金可以同时领取吗 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才能按规定予以重新计发,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