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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狗狗出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释义
    狗狗出国即宠物出境,手续一般比较复杂。检疫非常重要,对没有卫生证书的宠物,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一般都拒绝其入境,而且在返回时,也将严禁入境。到出入境检疫局指定的动物医院打疫苗。临走前14天内(最迟在走之前一周)带宠物和保健证书到出入境检疫局办理出入境检疫手续,检疫完毕后,发给个植物检疫证明、通关单等,凭这些证明上飞机、过海关。
    宠物入境硬性要求:
    1、携带入境的宠物要在入境前14日内,接受准备出境国家或地区的官方机构进行的卫生检查,确保没有感染《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所列的包括狂犬病在内的相关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等。携带人入境时需向海关提供出境国家或者地区的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且有效的检疫证书。
    2、携带入境的宠物也需在入境海关接受检疫,海关需依据现场检疫和隔离检疫的结果,对入境宠物作出放行、限期返回或销毁处理等。
    3、携带人需向海关提供出境国家或者地区的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已接种狂犬病疫苗证书。
    4、携带入境的宠物需植入电子芯片。
    宠物入境所需材料:
    1、官方检疫证书:包括宠物资料(品种、学名、性别等);植入芯片的编号、日期和部位;动物卫生检查结果和日期;狂犬病疫苗接种信息(接种时间和有效期,疫苗的种类、品名、制造公司等);狂犬病抗体滴度检测信息(检测采血日期、检测机构名、抗体滴度结果);
    2.狂犬疫苗已接种证书;
    3.宠物植入的电子芯片:芯片必须符合国际标准ISO1178和ISO11785;
    4. 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二十二条 经检疫合格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重新报检:
    (一)更改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更改后的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又有不同检疫要求的;
    (二)改换包装或者原未拼装后来拼装的;
    (三)超过检疫规定有效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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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20:53